2014-09-16

「聽到」與「聽懂」:完全是兩碼事,怎麼說呢!


Image Credit: volyoum


文:Albert Weng 翁溓松

簡單說,與人交談,不論是在會議、演講、甚至是從電視或影片裡看到別人在發言,真正重要的不只是對方「講了什麼 (What)」,而是要同步思索他「是怎麼講 (How)」、「有何沒講 (What's Not)」、以及「為何而講 (Why)」,這是「獨立思考 (Independent Thinking)」的第一步。


若有機會互動請益提問,就是要進一步拼湊出自己對於上述疑問的「全局理解拼圖 (Whole Picture)」,真正掌握到有把握的程度,才能認定自己「有聽懂」,光是「有聽到」什麼是絕對不夠的,更別說是用來做為商業上的市場競爭判斷相關的任務了。

常聽有人說,「上次演講那個主講人講的東西『我都聽過了』,了無新意!

實情是,一樣的知識或經驗,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所代表的意義與價值會有天地之差,就像聽演講會吧!兩個不同的歌手唱一樣的曲目,會不會去聽是取決於誰是「主唱」,而不是「曲目」,對吧!

在聆聽 (Listening, Not Hearing) 這件事上用心 (Pay Extra Effort) 的人,會仔細聆聽、並主動請益,在對方願意且能夠告知與分享的範圍內,盡可能極大化自己的吸收與理解,同時也給予對方即時且正面的回應,讓彼此的交流有益又到位。而不是無感無腦地只以一句「我都聽過了!」帶過,卻也從頭到尾說不出個到底「聽懂」了什麼清楚有用的資訊!
杯具一組。

又,什麼樣才叫有「聽懂」?

最起碼的界定方法是:

1. 能清楚說出發言的內容概要 (Summary)
2. 能明白發言者的立場與目的 (Purpose)
3. 能分析對我方的助益與衝擊 (Analysis)
4. 能聯想各種必要的行動計畫 (Proposal)

多數人只求「聽到」,會連第一點都做不好,因為只能盡可能「重覆」聽到的內容,而不是在聽的同時已重新組織接收到的資訊,並且內化成自己的事件註釋 (Comment)。

特別是商業或公益性質,不論明著暗著表示,都有明顯與明確的「目的性」,因此,其中所有的交流都是為了創造一個「行動計畫」(Call to action),所以,在交談互動後,若不清楚自己要採取什麼行動,或者無法讓對方採取特定的行動,這個對談交流的原訂目的是沒有達成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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